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中國廣播公司(中廣)因被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其不當取得之財產受到限制使用。中廣以例外情形請求動用財產支付律師費,經行政訴訟敗訴定案後,轉而聲請憲法法庭進行裁判憲法審查,然憲法法庭近日裁定不受理。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黨產會)的認定,中廣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其部分財產屬於不當取得,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簡稱黨產條例)規定,原則上禁止處分,但在特定例外情形下得以動用。中廣提出申請,要求動用被推定為不當取得的財產支付律師費用,包括處理與交通部返還不當得利事件的六萬元律師費及行政訴訟的一百六十八萬餘元費用,但遭黨產會否決。
中廣不服裁定,提起行政訴訟。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認為中廣申請動用財產支付律師費並不符合黨產條例規定,黨產會的決定合法有據。中廣不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二審駁回,全案定讞。
隨後,中廣提憲法法庭裁判憲法審查聲請,主張上述判決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正當法律程序等,侵害其憲法保障的平等權、財產權與訴訟權。
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中廣為營利事業,且其不受黨產會限制使用的金融帳戶內尚有上億元資金,無法認定其經濟能力不足以支付相關費用。此外,該聲請未敘明確違憲事項,不符憲法審查要件,裁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