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中高分院法官朱樑被控曾多次在上班時間外出買春,同院法官曾謀貴則私下與案件當事人會面,接受不當飲宴及餽贈,兩人前年被監察院彈劾。全案經職務法庭審理後,認為情節重大,十三日分別判決朱樑免職、曾謀貴撤職。
朱樑為司法官訓練所第十六期結業,目前已停職,曾謀貴為司訓所十三期目前已退休。
朱樑被控從民國一0三年十二月十二日起至一0六年五月十七日,分別前往台中的商務套房或汽車旅館買春,三年間共十六次,其中半數是在上班期間所為,並未請假,除了曠職,違反社維法,也構成刑法通姦罪。
兩人被司法院政風處移送給監察院調查,監委調查後認為朱樑反覆買春,曾謀貴行為不檢,均有違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的相關規定,前年通過對兩人的彈劾案。
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認為兩人涉案情節重大,已不適任法官,昨日判決朱樑免職、轉任法官以外職務,曾謀貴撤職、停止任用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