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誣告案 二審聚焦學術爭議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旅美教授陳時奮自訴誣告罪一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九日首度開庭,現場雙方各執一詞,爭議焦點依舊集中在學術爭議與誣告動機上。

全案源起於民國一一0年,陳時奮在臉書發文提及「被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等言論,高虹安因而提告加重誹謗罪。陳時奮獲不起訴處分後,反自訴高虹安誣告。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誣告罪判處高虹安有期徒刑十月,雙方均不服判決結果,遂提起上訴。

九日庭審現場,高虹安強調自身並無誣告犯意,她表示「我沒有虛構事實,這對我極不公平,實在冤枉。我的論文是自身研究心血,豈會明知抄襲還提告?」她續指,至今學位未被撤銷,而陳時奮在其他政治人物學位問題上雙標操作,令她深感不滿,此次提告僅針對陳時奮貼文的不實渲染部分,懇求高院法官還她清白,給予無罪判決。

陳時奮則抨擊高虹安玩文字遊戲、轉移焦點,堅稱「本案核心就是抄襲與侵權,她提告分明存有誣告犯意與動機,不過是想假裝清白、保住選情罷了。」

高虹安的辯護人高奕驤呼籲,自訴人應先釐清起訴範價與內容,保障被告訴訟防禦權;而陳時奮的自訴代理人陳冠豪則向法官表示,原審量刑過輕,考量高虹安的政治身分及犯後態度,建議量刑二年到三年。法官在庭末諭知全案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