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銘謙:執行死刑無特殊考量

法務部長鄭銘謙接受媒體聯訪,回應死刑犯黃麟凱槍決等議題。(中央社)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法務部執行死囚黃麟凱的死刑令,引發社會議論,法務部長鄭銘謙十七日強調,此次執行無特殊考量、未預設立場,完全尊重最高檢察署審核非常上訴個案的標準與結果,是依法執行以實現正義。

鄭銘謙十七日在前往法務部主持卸、新任高階主管及檢察長交接典禮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憲法法庭憲判第八號判決已宣告執行死刑合憲。此次被執行的黃麟凱,其所犯罪行情節極其嚴重,犯罪手段凶殘,惡性重大,完全合乎憲法法庭指示的最嚴密審判程序。

對於執行時間是否延誤的問題,法務部政務次長黃謀信指出,十六日由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會同法醫、法警,依照監獄行刑法、執行死刑規則等相關法律執行。由於檢察官需就受刑人的相關執行程序進行操作,因此在過程中無法預判執行時間點。

記者追問黃麟凱是否留下遺言以及施打第一劑麻醉針後是否未完全昏迷等問題時,黃謀信表示,執行死刑規則明定,死刑犯可用錄音或錄影留言,檢察官於執行前也依法讓受刑人留言但留言不公開。

媒體還提及目前尚未執行的三十六名死囚是否有人已符合執行資格,以及部分死囚評議簿遺失是否違反憲法法庭要求一致決的疑慮。黃謀信回應,依一一三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見解,其餘三十六名死囚及評議簿一致決部分,由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依憲法法庭要求審核。法務部尊重檢察總長審核結果,待最高檢察署審核後,若有不符合非常上訴事由並報請法務部,才會依法接續處理。

面對執行死刑是否意在挽救民進黨政府民調的質疑,黃謀信強調,法務部執行完全依照刑事訴訟法及執行死刑規則,這純屬刑事執行案件,絕無政治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