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陳姓女子去年九月間將其甫滿四月大之女嬰獨留於出租套房,未給予女嬰適當之食物,導致女嬰七天未進食死亡,橋頭地檢署偵結依涉殺人罪嫌起訴陳女,並請法官審酌被告之犯案手段、造成之結果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加重量刑,橋院裁定續押。
陳姓女子去年五月間產下一名女嬰,並入住高雄市大社區某教會的出租套房,卻在去年九月十五日晚間在未委託他人照顧女嬰情形下,將四個月大女嬰獨自留在房間後騎機車離開教會,直至二十三日上午才返回房間。在此期間,陳女的母親及社工等人詢問女嬰的狀況時,陳女竟謊稱有委託他人照顧,而阻斷其他人救助女嬰的可能,致使女嬰因長達七日未有適當食物供給,而受有飢餓及脫水、臟器萎縮、全身脂肪組織減少、肝細胞內幾無肝醣、腎小管肌球蛋白堆積及腦髓腫脹等營養不良情狀,進而死亡,始報警處理,經警循線查悉上情。
橋檢表示,後續傳喚女嬰生父及證人到案訊問,查扣監視器分析,並與「國民法官專責小組」開啟「偵查公訴合作模式」後,認陳女涉嫌重大、當庭逮捕並建請橋頭地方法院羈押禁見獲准。檢方八日偵查終結,依涉犯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等罪嫌起訴陳女,並建請法官審酌陳女犯案手段、造成結果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加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