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測護航賴清德前隨扈 盧永榮獲緩刑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曾任前副總統賴清德維安工作的萬里警衛室前主任謝靜華少將,在一一0年度體測健走成績不合格,時任國安局特種勤務中心上校訓練組長盧永榮指示鑑測官許姓上尉填載不實鑑測成績,使謝成績合格,後遭國安局政風處查獲移送檢察機關偵辦,檢方偵辦依登載不實罪起訴盧男。一審被判刑一年三月,案經上訴,高院審酌盧男認罪等情,二十二日對其宣告緩刑,可上訴。

國安局在一一一年間確認少將謝靜華的健步成績與實際情況不符,盧永榮因此被政風處移送檢方偵辦。經台北地院審理後,盧永榮因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月。隨後,盧永榮對於刑期提出上訴。

二審認為一審判決符合法律規定,且量刑也經過了從寬考量,盧永榮所指的裁量過重說法並無足夠理由,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一年三月刑度。

不過,合議庭考量盧永榮在本案中坦承犯行、未曾有前科,及其在案發之後遭受的行政處分,包括記過、調職等因素,改判盧永榮緩刑二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