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首次程序庭 彭振聲、邵琇珮認罪 李文宗喊冤

北院審理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二十三日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前台北市都計委員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前右)認罪並請求宣告緩刑。圖為邵琇珮訊問結束後離開北院。(中央社)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二十三日就京華城等案首次召開準備程序庭,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及在押的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先後被傳喚出庭。法庭上,彭振聲認罪並說「我沒有要翻供」、邵琇珮也認罪並求宣告緩刑;李文宗則是完全否認犯罪,堅稱自己沒有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

庭審過程中,彭振聲當場認罪,態度堅決地表示「我沒有要翻供」,對檢察官的起訴內容並無異議。不過,其辯護人在認可不翻供的同時,對檢方的起訴範圍提出質疑。公訴檢察官鑒於彭振聲在偵查階段的主動自白,且沒有實際犯罪所得,建議法院對其從輕量刑。

邵琇珮同樣選擇認罪,並當庭請求法院宣告緩刑。公訴檢察官考慮到邵琇珮在偵查階段的自白、無犯罪所得,以及其適用《證人保護法》相關規定,助力檢方追訴其他正犯或共犯等因素,建議再給予減刑處理。法官也當庭諭知,由於檢方後續庭期將傳喚邵琇珮出庭作證,在案件最終審結之前,她不得與他人談及本案相關案情,邵琇珮當場應允。

李文宗則堅稱,擔任北捷董事長期間從未參與市府任何個案,與京華城容積率變更一事毫無瓜葛,二百一十萬元則是政治獻金,自己僅僅是代表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向捐贈者朱亞虎表達感謝之意。對於公益侵占及背信的指控他也一一否認。

法官諭知,預計在三月初傳喚其他被告出庭。鑒於李文宗一案在法律爭點、證據爭點以及聲請調查證據等方面尚未完成,於三月二十日繼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