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位長榮空服員懷孕期間被減薪 提告勝訴追回200餘萬元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昔日長榮空服員在懷孕期間暫時轉任地面工作(簡稱孕轉地)期間,都會被長榮航空扣減職務津貼,長榮空服員如不同意被減薪,就只能被逼留職停薪,懷孕期間的生活更難以為繼。空服職業工會常務理事林昱嘉、李瀅等人,依據勞動事件法選定本會提告長榮航空違反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一條,經桃園地方法院一一二年度勞簡上字第三號案判決本會勝訴,才成功討回懷孕期間被扣減的薪水。

空服職業工會二十四日指出,後續許多在懷孕期間有相同受害經歷的空服員聯繫本會,本會再度協助八十二位會員提告,桃園地方法院一一三年勞訴字第三十九號在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判決本會勝訴,長榮航空應返還得金額總額超過二百餘萬。

較為遺憾的是,長榮航空違法多年、受害空服員人數眾多,而民法所定的薪資請求權僅有五年,部分受害空服員已超過請求權期限,沒辦法追討回被扣減的全部薪水。但因長榮航空扣減薪水,導致空服員短領的生育給付、育嬰留停津貼等,長榮航空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請求權為十五年,八十二位受害空服員全部都能得到部分賠償。

空服職業工會表示,本案體現了工會團結運作的重要性,如果沒有工會,難以號召大規模會員團結提告,分攤訴訟風險和壓力,大量的訴訟資料,更有賴於工會幹部、秘書處和律師的通力合作,才能完成一場法律戰,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呼籲所有的女性受雇者都應該加入、組織工會,如需協助,歡迎聯繫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