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老師誘國中少年拍裸照 色問「棒棒雄偉嗎?」重判4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蔡姓男老師在臉書註冊假帳號偽裝年輕女性,向一名國中少年攀談問「你的棒棒雄偉嗎」、「龜頭很大嗎?」引誘他自拍四張裸照;台中地院比對IP、註冊資料,認定蔡犯嫌明確,且他身為教師卻未盡保護學生之責,依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判四年,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蔡男一一二年四月在臉書以女性大頭貼照假冒身分,主動加少年好友攀談,得知對方還在讀國中仍傳訊問「你的棒棒很雄偉嗎?」「龜頭很大嗎」,要求稱「拍給我看」、「我要看你的」,還說「我是女生欸」,以此引誘少年自拍影像。

國中少年上當陸續拍攝裸露照片四張傳給蔡男,後來蔡男又繼續索討他自慰影片被拒絕,且發現同學間也遭到同一個假帳號騷擾,經報警後循線抓到人才曝光。

台中地院審理時,蔡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不知為何該臉書帳號和他手機驗證註冊,手機有時會借室友玩寶可夢,其辯護人也稱,張男是異性戀也曾有女友,不排除有人盜用他門號在臉書註冊帳號。

法院查,檢警根據當時臉書帳號註冊IP,發現用戶為蔡男,可見是他以手機驗證後使用,少年也說,當時和該帳號聊天,對方就要求他自拍生殖器,可見蔡男以訊息勸誘少年拍攝性影像,而蔡男是國中代課老師,對國中學生年齡有所認識,且蔡還曾對少年說「要不要跟你學校想,講我們昨天做了啥啊」,更能證明他清楚對方年紀。

法院審酌,蔡男是成年人、擔任學校老師,與少年間年齡智識均有差距,且身為老師更應知悉對學生善盡保護教育責任,卻未滿足性慾引誘少年拍性影像,嚴重影響其身心,犯後又否認、未和解,依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判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