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鳳林分局山興派出所六日表示,山興派出所警員陳嘉慧接獲民眾報案,聲稱有一名老翁騎著電動輔助車停在一九三縣道五十三點五公里處,疑似需要警方協助。
鳳林分局表示,山興派出所立即派員警前往關切,警方到場了解後,該名陳姓老翁固定早上時段去鳳林鎮上購物加上行動較為遲緩不便,外出皆需依賴電動輔助車,出門前未注意電動車電量是否充足,回程時卻在一九三縣道五十三點五公里處發現電動輔助車電量耗盡無法再前進,警方便駕駛巡邏車先行將陳姓老翁載返家後,再回原地幫忙將陳翁的電動輔助車沿路推回派出所充電,同時聯繫陳翁家人至派出所領回,最終順利地將陳翁安全送返家,陳翁家人對於警方能及時提供協助,並護送老人家返家免遭意外,頻頻致謝,深表感激。
鳳林分局長江世宏表示,警察是人民的保母,在民眾需要幫助竭盡所能給予協助是職責所在,期許每位同仁都能保持對工作的熱情,提供民眾最即時的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