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0.3公尺海嘯 將發布警報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氣象署指出,二月份起對零點三公尺以上海嘯將發布「海嘯警報」或「海嘯警訊」,零點三公尺以下海嘯則發布「海嘯消息」,氣象署提醒民眾注意,零點三公尺以上海嘯就可能沖走車輛並造成造成人員傷亡,民眾收到海嘯警訊應速往高處避難。

氣象署表示,當台灣近海發生地震規模七以上,震源深度淺於三十五公里之地震;或是太平洋海嘯警報中心(PTWC)發布海嘯報文,並經氣象署評估台灣沿海海嘯預估達零點三公尺以上,且預估三小時內抵達,就會發布最緊急的「海嘯警報」。

對於三到六小時才會抵達的零點三公尺以上海嘯則發布「海嘯警訊」。零點三公尺以下海嘯則發布「海嘯消息」。其他情況下如觀測到台灣沿海發生波高零點五公尺以上海嘯,經查明事件來源後發布「海嘯報告」。

氣象署表示,民眾如果收到海嘯預警,務必馬上往高處避難,如往內陸的高地或三層樓以上的鋼筋混凝土建築物避難,並儘量不要開車,以免捲入海嘯時在車內無法脫困。海嘯不一定只有一波,第一波海嘯結束後,務必待在安全的地方,等收到「海嘯警報解除」或「海嘯警訊解除」後,再折返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