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立法院十一日處理行政院提出的選罷法覆議案投票表決,在藍白聯手下,六十比五十一票覆議案闖關失敗。不過,民眾黨黃珊珊、林憶君缺席,引發關注。
立法院去年十二月二十日三讀通過的選罷法修正,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若冒用他人個資連署,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行政院趕在農曆年前最後一個上班日,一月二十四日通過選罷法覆議案。經朝野協商,立院十一日舉行新會期第一次院會並記名表決行政院提出的選罷法覆議案,且不邀行政院長列席說明。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過往連署常出現連署書有疑慮,這就是要修法的主要原因,希望未來的連署能更加嚴謹,提高罷免的公正性。

民眾黨立院黨團副總召張啟楷指出,民調顯示多數民意支持選罷法修法,才能杜絕幽靈連署,結果行政院違背民意,製造社會對立。
不過,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指稱,選罷法修法程序毫不正義,實質內容更是違憲害民、閹割民權,惡修法律,就是真正的「惡奴欺主」。
立法院會上午十一時三十五分開始進行覆議案投票,國民黨加上無黨籍立委陳超明和高金素梅有五十四席,民進黨有五十一席、民眾黨八席。不過,民眾黨黃珊珊和林憶君缺席未領票、未投票。
最後主席韓國瑜宣布表決結果,「贊成維持本院原決議,即反對覆議案」有六十票、「反對維持本院原決議,即贊成覆議案」為五十一票,藍白聯手,覆議案遭到否決。
黃珊珊和林憶君缺席雖未影響封殺覆議案的結果,但兩人不到再度引發爭議,民眾黨表示兩人出國不在,但藍白支持者對兩人未投反對覆議案頗為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