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楊文琳、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府十三日表示,台中新光三越發生爆炸事件,市府全力搶救災,事發原因正由檢察官調查當中,市府相關局處依法開罰,包括都發局將依照違反建築法規定,裁罰最高三十萬元,初估開罰一百二十萬元。
消防局依違反消防法第六條與第十三條裁罰最高各三十萬元,總計六十萬元。
勞工局說,如施工廠商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將裁罰最高三十萬元罰鍰。另設籍台中市的死亡勞工,發放職災死亡慰問金20萬元;另再協助罹災者家屬申請勞動部職災死亡慰問金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