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囤房稅二點零五月開徵,全台二十二個地方政府陸續公告能否適用百分之一優惠稅率的基準。其中,台北市轄內的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若為二百八十四萬二千元(含)以下,可享房屋稅率百分之一;其餘直轄市及新竹縣市則落在一百四十八萬至二百三十六萬元以下區間。財政部粗估,全台有約三百一十二點五萬戶適用。
囤房稅二點零上路後,房屋所有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一間房屋,而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含該金額)以下,若符合供房屋所有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完成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則可適用全國單一自住優惠稅率百分之一。
若房屋所有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持有二戶、三戶,仍屬自住,均適用稅率百分之一點二。非自住房屋(包含符合一定條件的出租、繼承)法定稅率為百分之一點五至百分之四點八,持有戶數愈多、適用稅率愈高。
隨最新一期房屋稅五月開徵,將首度適用囤房稅二點零新制,全台二十二個縣市的一一四年期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基準,也於近日陸續出爐。
檢視六都基準,北市轄內的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若為二百八十四萬二千元以下,可適用房屋稅優惠稅率百分之一;新北市為二百三十五萬五百元、高雄市二百一十七萬九千八百元、桃園市一百七十七萬七千四百元、台南市一百五十二萬六千九百元、台中市一百四十八萬一千四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