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徐義雄、楊文琳、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地檢署偵辦新光三越百貨氣爆事故案,十四日下午三時五十許完成相驗。相驗結果,判定四名死者多因頭胸部外傷、胸腹部鈍挫傷、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台中地檢署提出進度說明,偵辦新光三越百貨爆炸事故,十三日晚間由謝怡如檢察官率同法醫師前往崇德殯儀館相驗陳姓死者(男性,百貨職員)一名,於晚間 八時四十分許完成相驗;十四日由黃鈺雯檢察官接續相驗林姓死者(女性,百貨職員)、鄧姓死者(男性,澳門籍)、盧姓死者(女性,澳門籍)等三名,於下午三時 五十分許完成相驗。相驗結果,判定四名死者多因頭胸部外傷、胸腹部鈍挫傷、導致多重器官 衰竭死亡。
檢方指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人員在崇德殯儀館全程陪伴、關懷家屬,設立攤位提供「溫馨關懷包」,作為權益告知及表達關懷所用。

刑案調查部分,鄭葆琳主任檢察官、李承諺檢察官及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保四總隊支援警力等專案小組成員持續查辦。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十三日通知案關之百貨公司職員、瓦斯業者、裝修及拆除業者等十六名證人到案說明,晚間至地檢署進行複訊,經九組檢察官漏夜訊問,十四日凌晨二時五十分許完成複訊,諭知十六名證人全部請回。
鄭葆琳主任檢察官於十四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許率同專案成員至第六警分局,會同偵查隊、台中市政府消防局火災調查科等有關單位召開專案會議,持續釐清爆炸原因、了解調查進度,二度返回氣爆現場進行實地勘查。
事故相關人員是否涉及刑法之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及公共危 險等刑事責任,專案小組將會儘速調查、審慎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