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有「學生女神」之稱的藝人謝儀諪(藝名馨亞),現為中華職棒中信兄弟啦啦隊成員。她於110年間與前經紀人朱俊憲發生合約糾紛,朱男指控謝女謊稱曾赴韓國SM娛樂公司擔任練習生。謝女認為此指控損害其名譽,遂提告加重誹謗罪。高等法院於18日駁回朱男上訴,維持原審判處朱男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判決,全案定讞。
據悉,謝儀諪16歲時被經紀公司發掘,以「馨亞」之名出道,並推出單曲。因其清新外型,被媒體譽為「學生女神」,並以曾赴韓國SM娛樂公司擔任練習生作為宣傳亮點。但110年她與經紀人朱俊憲關係破裂,朱男公開指稱謝女從未赴韓國當練習生,指其對外宣稱為虛假資訊。
謝女對此表示,當初是依照朱男的建議,才對外宣稱曾在韓國擔任練習生。她認為朱男的指控嚴重損害其名譽,遂以加重誹謗罪提告。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時,朱男否認犯罪,但法院調查後認定,謝女是依照朱男的指示對外宣稱曾為韓國練習生。朱男的指控已構成加重誹謗罪,判處五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
朱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為一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