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中警友副站長與同夥涉虐助理致死 3人遭起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西屯區某七期豪宅去年十月驚傳虐殺致死案,曾任台中第六警分局警友站副站長的劉男與許姓助理因報帳糾紛,夥同劉姓、石姓及林姓少年等人,拿球棒、尖刀、噴火槍朝許攻擊,甚至以老虎鉗拔斷許牙齒,活活虐死對方,中檢偵結依凌虐致死起訴劉男等三人,少年則由少年法庭調查。

起訴書指出,三十二歲劉男於一0九年起聘僱許男擔任助理,負責處理劉男交辦的庶務,劉男與三十七歲劉姓友人於一一三年十月十八日凌晨,在位於台中市西屯區的豪宅住處內,因傳播小姐款項,以及歷來多次劉男與許男因報帳請款事宜發生爭執。

劉男夥同劉姓友人、另名助理十九歲石男及林姓少年,將許男囚禁在屋內陽台,並脫去衣服僅著內褲,劉男等人持鋁製球棒、皮帶、榔頭等物毆打許男。劉男等人甚至以六角板手、尖刀戳刺,持噴槍打火機燒灼、強迫服用毒咖啡包,還接續以電擊棒電擊、空氣槍射擊等手段凌虐。

劉等人凌虐許男一陣後,又擔心他哀號聲過大引起鄰居注意,就用電線、膠袋綑綁他手腳拖進廚房繼續施暴,直到隔天上午九時多發現他失去意識,劉男等人試圖要幫急救、聯絡民間救護車到場。但許男在救護車抵達前就已經失去呼吸心跳,就醫發現他肺脂肪栓塞、橫紋肌溶解、外傷性神經軸索損傷、胃內容物吸嗆窒息,及毒品交互作用死亡。

台中地檢署偵結依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強暴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等罪嫌起訴劉男等三人,全案依法應由國民法官審理;林姓少年則由少年法庭調查中。另外,劉男曾任台中市第六警分局市政派出所警友站副站長,案發後警方已依規定剔除劉男的警友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