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橋頭地檢署偵辦大量租借知名購物電商帳戶洗錢案件,查獲822個人頭帳戶,8日拘提、傳喚、搜索澐欣有限公司負責人夏姓姊弟二人,經執行後扣得822份電商帳戶租賃契約書,訊後認被告二人涉犯洗錢防制法之收集帳戶、稅捐稽徵法之逃漏稅捐等罪嫌,對被告2人分別交保10萬元、5萬元,並限制出境、出海。

橋頭地檢署於去年10月間,發覺網路上充斥著租借知名購物電商帳號的廣告,不僅具有高度洗錢、地下通匯風險,亦會產生中國商家以低價劣質違禁商品傾銷台灣之國安危機,發現澐欣有限公司負責人夏姓姊弟二人,在網路上發送廣告,以每月每帳戶新台幣1500元不等代價在網路上徵求租借電商網站帳號,再以每月新台幣3500至8000元不等之代價,將電商帳號出租給中國之商家,讓中國商家有機會直接將中國低價或違禁商品在台灣電商網站上架後傾銷台灣 ,恐使台灣買家購得劣質商品後求償無門,並增加警方查緝違禁商品之困難及增加洗錢、逃漏稅之風險。 檢察長張春暉獲報後極為重視,遂指派主任檢察官鄭子薇與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組成專案小組,並與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合作偵辦,於8日拘提、傳喚、搜索澐欣有限公司負責人夏女及其胞弟夏男二人,發現被告2人在網路上發送廣告,以每月每帳戶新台幣1500元不等代價在網路上徵求租借電商網站帳號,再以每月新台幣3500至8000元不等之代價,將電商帳號出租給中國之商家,經執行後扣得822份電商帳戶租賃契約書,訊後認被告二人涉犯洗錢防制法之收集帳戶、稅捐稽徵法之逃漏稅捐等罪嫌,對被告2人分別交保10萬元、5萬元,並限制出境、出海。

該案由臺灣高等檢察署協調,由第三方支付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主動召開「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跨機關研商會議」,橋頭地檢署「可疑帳戶預警中心」秉持跨部門合作及公私協力之精神,由鄭子薇主任檢察官親自參與上開會議,並達成租借電商帳號若綁定第三方支付金融帳戶,亦可能構成洗錢防制法收集及提供帳戶罪之決議。該署後續亦將持續清查出租電商帳戶之相關不法行為,避免第三方支付成為洗錢之管道。
張春暉檢察長呼籲,租借電商帳戶不僅違反購物電商之服務契約,亦可能構成洗錢防制法第21條之收集帳戶罪、第22條之提供帳戶罪及稅捐稽徵法之幫助逃漏稅捐等罪,亦有可能變成犯罪集團之共犯,請民眾切勿因貪圖小利將電商帳號租借他人使用,而涉犯刑事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