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霧峰、太平分局十九日遭檢調搜索,包括現任十九甲派出所陳姓所長、坪林派出所楊姓警員,先前在第四分局南屯所任內涉嫌非因公查詢個資涉嫌洩密,檢方帶回二人複訊後,二十日諭知陳姓所長十五萬元、楊姓警員十萬元交保。
台中地檢檢察官徐慶衡十九日指揮警政署政風室、調查局中機站及台中市警局等,赴霧峰、太平等分局搜索,帶回十九甲派出所陳姓所長、坪林派出所楊姓警員,另也前往第四分局調取二人當時的勤務表、出入登記簿。
檢方表示,共搜索四處,約談二名犯罪嫌疑人、二名證人,經複訊後諭知陳姓所長十五萬元、楊姓警員十萬元交保,其餘人請回,全案持續偵辦釐清。
台中市警局也強調,面對警紀問題,秉持不掩飾、不庇縱原則,主動積極查處員警風紀案件,絕不護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