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台南市公布第九批高風險駕駛事件共有四件,違規地點涵蓋永康、西港、佳里及新營區,四名駕駛人中,男、女各兩人,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死亡,駕駛執照經吊銷後三年內不得重新考領。新規定上路一年多,至今已公布三十八人。
為提升交通安全友善空間,台南市制定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透過主動公開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維護交通安全,呼籲駕駛人除要避免高風險駕駛行為,也要保持防禦駕駛觀念,才能確保行車用路安全。
交通局表示,南市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於前年八月公告施行,公告對象為就汽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或有其他受社會矚目的交通違規事件;於裁決處分完成後,依照公開作業原則將相關資訊去識別化,公布在交通局網站「高風險駕駛事件公布專區」。
因交通違規具有高度威脅風險,往往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交通局依法公布,呼籲民眾遵守交通且勿酒醉駕駛,除確保用路人安全,也發揮社會警惕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