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花蓮縣警局鳳林分局二十二日表示,瑞穗分駐所員警陳漢原、洪國豪擔服巡邏勤務時,民眾張女抱著一名幼童至所尋求協助,稱於花蓮縣瑞穗鄉鄉文昌街及成功南路發現其獨自行走在路上,極其危險。該幼童尚未有語言能力,身上也只有一件單薄衣物且未穿鞋,值班員警林正立立即替該幼童穿上自身外套及襪子保暖,並開啟兒童頻道供幼童觀看以緩和女童恐懼心境。
瑞穗分駐所員警陳漢原表示,該名幼童將張女誤認為母親,若與張女分開遂即嚎啕大哭,無奈之下警方與張女達成共識將幼童一同載至張女工作地。警方便於文昌街及成功南路周邊來回巡視,並於當日清晨發現陳、何二人慌忙走在路上,立即驅車上前詢問,經了解陳、何二人恰巧在尋找失蹤幼童。警方便將陳、何二人載至張女工作地點與小孩相認。
鳳林分局表示,經警方詢問後,得知陳、何二人皆於夜間上班,平時夜間由陳姓民眾家人照顧,因清晨下班勞累未注意到孩童自行開門外出,等陳、何二人起床後發現小孩不見,正著急的四處尋找小孩,恰巧被員警遇到,陳、何二人非常感謝警方協助尋獲小孩。
鳳林分局提醒,家中有年幼孩童的家長,切記預防兒少走失的二不、三要口訣:「不要讓孩子離開視線、不要獨留孩子在家或車上、走散要留原地大聲喊叫、失蹤要立即報警不遲疑、平日要拍照記住孩子特徵。」也提醒家長如遇家中孩童疑似走失的情形,應立即找尋警方的協助,以避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