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去年九月三十日晚間執勤時,因盤查一名涉嫌毒駕的陳姓女子,竟遭對方駕車拖行並撞擊護欄,導致劉員重傷不治。新北地檢署二十四日偵結依殺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等罪嫌,起訴陳女。全案並將由國民法官進行審理。
檢方起訴指出,陳姓女子於案發當日傍晚吸食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三級毒品愷他命及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煙(俗稱「喪屍煙彈」)後,駕車上路。晚間十時二十九分,陳女將車輛停放在新北地檢署偵查大樓前方路旁,約二十五分鐘後,劉宗鑫與同所楊姓員警巡邏時發現該車牌照已註銷,遂上前盤查,卻遭陳女拒絕。
為防止陳女駕車逃逸,劉宗鑫將手伸入駕駛座車窗內抓握方向盤,未料陳女竟猛踩油門並以右手強行轉動方向盤,車輛隨即向前疾駛。劉宗鑫見狀,試圖抓住陳女衣領及車窗玻璃,並沿途大聲喝令其停車,但陳女不僅未理會,更以危險的S型方式駕車逃逸。
車行經土城區金城路二段與裕民路口時,陳女駕車向左撞擊捷運施工護欄,導致劉宗鑫後背猛烈撞擊護欄後墜地,陳女則趁紅燈之際逃離現場。
劉宗鑫因頭胸腹背部及四肢多處外傷骨折,到院前因多器官損傷出血不幸殉職。陳女於隔天凌晨被捕,經檢驗其尿液,顯示含有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去甲基愷他命及依托咪酯類陽性反應。
檢方也針對販售依托咪酯給陳女的劉姓男子,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