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勞工處副處長涉貪案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林姓副處長涉貪汙案,廿五日遭新竹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林姓副處長疑因未能落實勞動安檢,遭人檢舉調查。

新竹地檢署表示,林姓副處長疑因收受禮券,在勞動檢查的程序上有瑕疵,遭人跨轄檢舉,此案檢方調查後,認為其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當時裁定請回,對此,檢方提出抗告,高院發回准押禁見。

新竹地方法院因林姓副處長否認犯行,其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圖利、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犯罪嫌疑重大,予以裁定羈押禁見。

竹縣府會人士表示,林姓副處長疑在處理勞動檢查事件時,處置結果因勞方無法認同產生嫌隙,遭質疑處置程序有瑕疵等狀況,後續被檢舉。

針對此起案件、以及是否是遭檢舉等原因,新竹縣政府表示,縣府在受理陳情案件,均依法行政,也尊重並配合司法調查,呼籲司法勿枉勿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