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涉案的前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因認罪,獲緩起訴處分,並須於三個月內分別向公庫支付三百三十萬元及一百二十萬元。此外,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助理陳佳敏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確定。全案經北檢依職權送再議後,高檢署已駁回再議,四被告處分確定。
檢方指出,京華城案源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獲取京華城超過百分之五百六十容積樓地板面積,涉嫌透過朱亞虎、陳俊源等人,將二百十萬元匯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內,作為行賄柯文哲的「前金」。朱亞虎於偵訊中坦承,一0九年三月確認京華城取得百分之五百六十容積率後,曾傳訊給柯文哲幕僚李文宗、蔡壁如等人,提及「小沈十分小氣的捐了二百十萬(共七人,依規定每人三十)」,並強調「弄成五百六十並沒有給您及市府帶來任何困擾」。此訊息成為檢方認定行賄金流的關鍵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