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黃錦秋於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因多次出入私人招待場所「八八會館」及「睿森銀樓地下室」,涉嫌接受無償招待,懲戒法院二十五日判決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黃錦秋對此判決表示遺憾,並將提起上訴,捍衛自身清白。
全案源於警政署於一一二年一月公布「八八會館案」調查結果,懲處多名曾出入該場所的高階警官。高檢署隨後認定黃錦秋及王涂芝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檢評會)進行個案評鑑。
至於同樣涉案的檢察官王涂芝,檢評會認為其雖出席宴飲,但態度坦承且無明顯違失,決議無懲戒必要,報請法務部交付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
黃錦秋於庭後情緒激動,眼眶泛淚表示判決不公,並強調自己是「揭開潘朵拉盒子的人」,暗指因偵辦郭哲敏案而得罪權貴,將上訴到底。她堅稱從未對不起檢察官的職務,並批評檢評會調查偏頗,未充分採信對其有利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