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前夕 劉世芳籲受害者及家屬儘速申請賠償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二二八事件七十八週年,內政部長劉世芳二十七日指出,促請受害者及家屬儘速向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申請權利回復及賠償事宜,以完成轉型正義重要工程。

內政部部務會報安排推動轉型正義業務及二二八基金會督導工作報告。劉世芳表示,勉勵權利回復基金會及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持續積極向民眾介紹二二八事件及權利回復業務重要性。

內政部指出,自民國一一二年一月政府設立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截至一一四年二月,基金會已受理五千九百一十二件賠償或名譽回復申請,核准四千九百五十五件,賠償金額總計約五十八億元;其中包含生命或人身自由案核准二千零三十六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返還案核准二十二件,名譽回復證書申請案通過二千八百九十七件。

內政部說,為更完備保障回復被害者及其家屬權利,一一四年一月三日已修正公布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明定賠償金與所有權回復權利都不得扣押、讓與、抵銷或供擔保,不會影響領款人社福身分,內政部將持續促請權利回復基金會積極辦理賠償金申領及發放作業,以保障受領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