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衛生局提供)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想要健康的生活,就要動一動,善用住家鄰近公園內的體健設施,一樣可以達到運動效果,選擇在空氣流通的社區公園運動,建議每天累積使用體健設施或身體活動30分鐘以上,並依每人身體狀況適時調整,就能達到健身效果。
花蓮縣衛生局表示,在公園運動6大好處:簡單好操作、環境安全、就地取材、戶外空間空曠、呼吸新鮮空氣、接觸大自然擁有好心情,強化民眾自發性、自主性規律運動習慣。
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現代人相當重視健康,而健康源自於平日的生活習慣,從調整「飲食」及「運動」生活開始採取行動。
鼓勵民眾使用公園體健設施,增加身體的活動量,提供以下3招運動方式:1.椅子運動:坐在公園的座椅或石凳上,進行單腳抬腿伸膝動作,訓練腹部及下肢肌力。2.扶手運動:雙手握穩公園內的扶手或利用樹幹,進行伏地挺身的動作,強化手臂、胸部、腹部及小腿肌力。3.步道運動:全家人一起在公園步道上健走,不但可以鍛鍊心肺功能與下肢肌力、肌耐力,可維繫親情及互相激勵,運動效果更好。
朱家祥提醒高齡者使用公園體健設施注意事項:注意器材是否安全牢固、熱身10分鐘、循序漸進器材和運動的強度、每次運動以達到中等運動量(微喘、可說話)約10分鐘為原則。養成規律運動,不僅有助增進肌力、預防身體功能退化、降低阿茲海默症與失智症風險,鼓勵呼朋引伴作伙運動添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