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賴男受委託運輸海洛因來台,透過黃男找游男擔任「空中飛人」,自泰國運輸海洛因入境,嗣游攜帶內裝有海洛因的條狀洗面乳三條入境後,黃、游二人竟共謀私吞該毒品,後來二人被賴找到,要他們交出毒品,黃向其母稱被綁走,其母報警,黃、游二人向員警自首運毒,並帶員警取出該海洛因毒品共五包。彰化地院審結,依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將賴姓兄弟分別判處十六年、八年有期徒刑,黃、游各處二年八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賴男受不詳之人委託運輸海洛因來台,賴找上黃男,並與黃男議定以三十萬元,由黃找人擔任「空中飛人」,自泰國運輸海洛因入境。黃找來游擔任空中飛人,並約定事成之後,黃可分得五萬元,游分得二十五萬元。
游於去年六月二十六日出境,六月三十日攜帶內裝有海洛因的條狀洗面乳三條入境,未料,黃、游二人共謀私吞該毒品。
之後,二人被賴姓兄弟找到,要他們交出毒品,黃稱東西被藏起來了。隨後打電話給其母稱被人綁走,黃母心急如焚報警。黃、游卻向警方說是和賴有債務糾紛,員警將他們帶回派出所了解,因派出所外有多名不詳人士深夜徘徊等候,二人因擔心生命安全,而向員警自首運毒,並帶員警取出該海洛因共五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