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市警一分局陳姓偵查隊小隊長受兩名友人委託,登入警政知識聯網非法蒐集民眾刑案資料三次,並將資料洩漏給兩名友人,新竹地檢署四日偵結,依洩密、違反個資及財產來源不明等將三人起訴。
陳姓偵查隊小隊長受鄭姓、黃姓友人私下委託,假借其職務上機會,以其所配發之警政知識聯網帳號、密碼,登入警政知識聯網,並將刑案資料洩露予兩名友人。
新竹地檢署指揮警政署政風室、調查局北機站分析其金融帳戶金流,發現陳員透過渣打銀行、凱基銀行及國泰世華銀行帳戶,分批存入來源不明現金八百四十三萬二千四百九十五元。陳員多次密集存入大額現金,並刻意將單筆款項拆分為數筆,或存入不同帳戶,以規避《洗錢防制法》規定。
檢察官要求陳員說明可疑財產來源時,其僅泛稱為合會會款、借款、投資等,並舉證部分款項;然迄今仍有一百三十九萬五千六百八十元財產無法提出完整說明,亦無法證明來源為合法。
新竹地檢署依洩密、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將陳員與鄭姓、黃姓二人依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使用個人資料罪等罪嫌起訴,審酌陳員身為偵查隊小隊長,利用其職務上之機會,嚴重違背法定職責,敗壞警察形象,足以影響民眾對於公權力及公文書之信任,並對陳員建請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