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環境部四日公告擴大碳盤查規範,明年起用電、用油等較高的服務業、運輸業、醫學中心、大專校院等約五百家事業單位,每年須進行碳盤查並登錄;現階段不用查驗,也不用繳碳費。
環境部公告「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明年起電量高、用油或其他化石燃料多的服務業、運輸業、醫療院所、大專校院及中小型製造業等,應於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預估增加約五百家事業。
環境部說明,原訂排碳大戶為化石燃料燃燒直接排放產生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二點五萬公噸者、以及使用電力間接排放達二點五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製造業,每年應進行碳排查;明年排碳大戶應依今年排放總量繳交碳費。
環境部加大各部門減碳行動力,大方向為「三不一沒有」,不會麻煩、不用委外、不須查驗、沒有要收碳費。環境部新增適用本次盤查對象以用電量居多,並設計嫁接台電用電資訊,採工商憑證登入,只要盤查範疇一、二(直接排放及用電),不會增加企業負擔;今年辦理法規說明會及輔導教育訓練,編撰服務業、運輸業及醫療院所等盤查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