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精舍命案六日偵查終結,依傷害致死、強制及幫助傷害致死等罪嫌,起訴知名佛教文學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及藝人李威夫婦等十三人,其中,李威偵查中轉汙點證人,檢方請法院減刑或免刑。
檢方調查發現,蔡女自去年二月起因處理婚後財產分配疏失,導致王薀損失數百萬元,引發王薀及其他信徒的不滿。王薀及信徒認為蔡女性格暴躁、計較,便以「研討」為名討論如何懲罰蔡女。去年五月,王薀糾集信徒逼蔡女剃光頭,並要求她每天進行四百至五百次五體投地「大禮拜」,隨後更命蔡女改住吳姓女信徒位於北市四維路的精舍內,持續進行相同儀式。
去年七月二十三日晚間,王薀在餐廳內舉行批鬥大會,糾集包括李威夫婦等十多名信徒對蔡女進行批鬥。檢方指出,蔡女因不願道歉,遭「讀書會師姐」強迫重複起身、下跪動作,甚至被信徒以膝蓋撞擊強逼跪下、磕頭,導致蔡女頭部及身體多次撞擊地面,全身多處瘀傷。在場信徒見蔡女躺著不動,仍怒斥「還在演」、「不要裝了」,並出手毆打蔡女後腦、肩膀、屁股,甚至腳踢膝蓋,讓蔡女膝蓋跟身體撞擊地面。
王薀於翌日凌晨離開現場,信徒仍拖著蔡女到餐廳外,甚至毆打、腳踹,隨後以手推車將蔡女運回精舍。蔡女到達精舍後因情況有異,李威等信徒成立「0七二四臨時」群組討論,延至上午十時十五分才叫救護車將蔡女送醫,救護人員到場發現蔡女已死亡而未送醫。法醫相驗發現蔡女因全身多處受傷導致橫紋肌溶解症死亡,檢警隨即展開偵辦。
部分信徒事後為避免案情曝光,將蔡女的物品及手推車丟棄,手機刪除訊息紀錄,並更換手機;李威則聽從王薀指示,召開網路會議指示信徒如何應對檢警及家屬詢問,另有信徒打電話給約三百名律師詢問法律問題。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陸續傳喚十三名被告到案,並聲請羈押王薀等被告獲准。檢察官六日偵查終結,依傷害致死、強制、幫助傷害致死等罪起訴王薀及李威夫婦等十三名被告,移由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審理。其中,李威涉犯幫助傷害致死、幫助強制等罪嫌,在偵查中轉為汙點證人,檢察官請法院依證人保護法予以減刑或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