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法與性騷防治 婦團盼整合

現代婦女基金會、勵馨基金會六日舉辦「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週年總體檢」記者會指出,實務發現職場性騷擾缺乏功能整合的單一窗口服務,法條用語也不符現況,三月底將向政府提修法建議。(中央社)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婦女團體六日建議整合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騷擾防治法雇主防治責任規範及被害人保護扶助事項。勞動部回應表示,兩法規範、課予雇主防治義務重點有差異,續與各部會合作及宣導。

現代婦女基金會與勵馨基金會共同舉辦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週年總體檢記者會,建議整合性別平等工作法雇主防治責任與性騷擾防治法場所主人防治責任規範,讓事業單位能夠明確理解如何兼顧兩法責任,此外,應整合被害人保護扶助事項,確保受害者權益受保障。

另外,建議勞動部建立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人才資料庫汰除機制及內部委員改善措施;提供明確指引、啟動入場輔導、增加監督機制,引導企業落實防治責任;修正法規而非擴大解釋,明確化性騷擾事件調查、調解及處罰等事項適用性騷擾防治法的情形。

勞動部回應指出,會持續與各部會通力合作,積極推動全面教育宣導。人力方面,一一三年共核定補助二十二個縣市、五十一名聘用查察員,並辦理教育訓練,提升專業知能及調查處理能力;因應新法增訂外部申訴調查機制,地方政府調查性騷擾申訴案件時,可洽請專業人士或團體協助,並由勞動部補助必要經費。

此外,勞動部指出,目前已盤整各地方政府提供性騷擾被害人的各項資源,包括諮詢、醫療、心理諮商、法律扶助等服務;為建立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庫,已訂定要點並建置系統,除培訓專業人士外,也訂有回訓及汰除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