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三名死囚李德榮、彭建源及沈文賓對前總統蔡英文任內未就其赦免請求作成決定表示不服,陸續採取法律途徑爭訟;經行政訴訟一審及二審駁回後,三人轉向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於七日裁定,因未能具體說明其憲法權利遭受侵害,聲請不符規定,裁定不受理。
李德榮於二00二年擄人勒贖失敗後,將被害人焚燒於車內;彭建源則在新竹一處家庭式KTV鐵皮屋縱火,造成五人遇難;沈文賓因尋找妻子下落,於綁架其妻舅女友及友人後,溺斃棄屍。
裁定指出,三人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及十一月間向蔡英文提出赦免申請,但申請後逾兩個月未作準駁決定,提起訴願。初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總統行使赦免或減刑權屬憲法所賦予之專屬權限,法院無審判權等理由駁回;二審最高行政法院也維持駁回判決。三人轉向憲法法庭提出聲請。
憲法法庭審查後認為,三人未具體說明何項憲法權利遭受不法侵害,亦無法證明原裁定在法規解釋或基本權利保障上存在誤認或疏失,裁定聲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