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高雄市那瑪夏區前區長吳牧群(原住民名:白樣‧伊斯理鍛)因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向工程包商收取回扣及賄賂,總金額高達一千七百二十五萬餘元,最高法院依貪汙罪判處十五年十月徒刑,褫奪公權六年,全案定讞。吳牧群不僅在競選總部內藏匿賄款,更透過多種不法手段向廠商索賄,案情細節令人咋舌。
吳牧群於一0七年當選那瑪夏區區長後,因無力償還選舉期間向工程廠商借貸的八百八十萬元,竟以收取回扣方式抵償債務。此外,他還向其他廠商收取回扣及賄賂,金額分別為一百十萬八千元及二十三萬元等,總計貪汙金額達一千七百二十五萬四千二百二十元。更離譜的是,吳牧群還收受廠商六十萬元賄款,並承諾不終止「那瑪夏區委託工程技術服務案」契約,甚至指示承辦人員發函要求廠商依原契約執行。
檢調單位調查發現,吳牧群利用職務之便,透過「內定得標廠商」、「收取賄款」及「洩漏底價協助特定廠商得標」等手法,向廠商索賄。其中,他要求廠商將賄款藏放於競選總部的冰箱內,待風頭過後再取回,手法極為隱蔽。然而,廠商為求自保,暗中委託徵信社蒐證,成為本案關鍵證據。
吳牧群雖否認犯行,辯稱款項為「代民眾借款」或「原住民習俗」,但一審橋頭地院依貪汙治罪條例判處十八年徒刑,二審改判十五年十月徒刑。最高法院最終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