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商圈理事長帶三里長赴中遭控涉反選罷法 一審判無罪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某商圈發展協會王姓理事長被控受中國台辦指示招待三名里長和親友前往北京旅遊,並接受統戰宣傳。雄檢依違反選罷法等罪起訴,但高雄地院法官經傳喚證人,發現多人均證稱只應邀參加旅行團,不知是參訪團,且大致都有照旅遊行程走,宴席間也沒討論到政治或選舉相關話題,且依照先前旅遊經驗,也不認為團費一萬八千元便宜。法官認定無對價關係,判決無罪。可上訴。

高雄某商圈發展協會王姓理事長,也經營旅行社。但他被控接受中國北京市豐台區台灣事務辦事處主任委託,中國資助落地招待團,並規定需有一定比例里長,由他提報名單審核。王男提報名單審核通過後,隨即邀集包三名里長等共十七人,於一一二年七月間以「高雄基層交流參訪團」名義前往北京,接受六天招待,團員僅需負擔機票費用。高雄地檢署偵查時,王男馬上認罪並表明不會再犯等語,犯後態度良好,由於此案發生前少有帶團前往中國遭查辦前例,檢方據此認定王男確實有可能因對法規生疏誤涉刑責。檢察官偵結後,依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罪起訴,並建請高雄地方法院予以適當寬恕之刑。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王男辯稱此案純粹是民間交流,法官經傳喚證人,發現多人均證稱只是應邀參加旅行團,不知道是參訪團,且大致都有照旅遊行程走,宴席間也沒討論到政治或選舉相關話題,且依照先前旅遊經驗,也不認為團費一萬八千元便宜。且中國台辦人員並未在飲宴間公開提及總統選舉議題等語。法官依照證人證述,可見王男在組團參訪前後均未試圖影響團員投票意向,甚至有多名團員直到檢警偵查時,才對旅遊可能是里長參訪團或落地招待表達驚訝,足證此案並不存在對價關係。因此認檢方舉證不足,判處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