唆使杖斃女信徒 宮廟創辦人判13年2月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新北市樹林區宮廟「無極慈玄堂」創辦人韓宜蓁因不滿鍾姓女信徒言語觸怒,竟唆使鍾女的丈夫林男及胞兄鍾男共同持掃把毆打鍾女,導致其全身多處受傷,最終因誤吸嘔吐物窒息死亡。新北地方法院依共同犯傷害致死罪,判處韓女十三年二月有期徒刑,林男四年,鍾男八年六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一一二年四月一日案發當晚,韓女因不滿鍾女言行,先持掃把毆打鍾女,隨後要求鍾女胞兄鍾男加入施暴。待鍾女丈夫林男到場後,韓女更將掃把交給林男,並暗示「做先生的,看要怎麼處理」,導致林男也加入毆打行列。鍾女遭三人輪番施暴,造成全身多處挫傷、肋骨骨折及頭部皮下出血,最終因傷勢過重,隔日送醫不治。

法醫解剖報告指出,鍾女死亡原因為遭毆打造成多處外傷及輕微腦震盪,引發誤吸胃內容物窒息,導致呼吸衰竭死亡。合議庭認為,韓女長期以宗教名義對鍾女進行精神控制與經濟剝削,甚至要求其在家中不得與丈夫交談,並多次鼓動林男與鍾男對鍾女施以體罰。案發後,韓女不僅未及時將鍾女送醫,還試圖拆除宮廟監視器滅證,並要求林男承擔全責,犯後態度惡劣。

林男在偵查初期自首並坦承犯行,獲得鍾女家屬部分諒解,因此獲判較輕刑期;鍾男則因未完全坦承犯行,並將責任推卸給林男,被判處八年六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