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海運評估環保法規替代能源技術優化船隊配置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陽明海運經董事會綜合評估環保法規趨勢、替代能源技術發展與供給狀況等因素,將以六艘8,000 TEU級傳統燃油雙燃料預置全貨櫃船及七艘15,000 TEU級LNG雙燃料實裝全貨櫃船為規劃方向,持續優化船隊營運及配置。

陽明指出,面對地緣政治變局與全球供應鏈重組的時刻,陽明海運將持續鞏固本業優勢,強化現有聯盟合作並擴大聯盟航線外之合作機會,加速區域航線布局與發展新興市場,以完善全球運輸網絡服務;另亦持續優化船隊營運及配置,除藉由智慧化船舶管理提升能效,同時進行船隊汰舊布新,新世代船舶布建經董事會綜合評估環保法規趨勢、替代能源技術發展與供給狀況等因素,至多將以六艘8,000 TEU級傳統燃油雙燃料預置全貨櫃船及七艘15,000 TEU級LNG雙燃料實裝全貨櫃船為規劃方向,冀能強化核心競爭力,分散整體船隊之能源風險並保留部分船舶依船型與航線配置未來燃料選擇之彈性,以提供全球客戶便捷、低碳、安全之運輸服務。

針對市場現況及展望未來,陽明表示,全球經貿環境展望仍面臨極大之挑戰,包含美國關稅政策增加市場不確定性風險,成本上升的威脅可能影響消費力並推升通膨壓力,進一步影響經濟成長與貿易活動,對航運需求造成威脅;以哈停火協議談判陷入膠著,增加貨櫃航商重返紅海之不確定性,在確保安全無虞之前提下,目前航商航線服務仍持續繞行好望角,依Drewry 報告指出,一旦恢復通行,預期航商將採行加速船舶報廢等措施以調整市場供需平衡。

歐盟綠色經濟方案(Fit for 55)除2024年已開始施行之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TS),要求航商每年就船舶排放之二氧化碳繳交碳配額外,自2025年起歐盟海事燃料(FuelEU Maritime)開始施行,規範船舶燃料之全生命週期(Well-to-Wake)計算之溫室氣體GHG排放強度(gCO2e/MJ)需低於指定標準,強度標準每五年會逐漸加嚴,國際海事組織(IMO)亦擬自2027年向海運業徵收溫室氣體排放稅等,代表綠色燃料轉型之壓力日益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