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建華涉國安案二審再判無罪 高檢署提起上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中華婦女聯合會前理事長何建華被控涉嫌接受中國大陸對台情蒐機關資助,在台發展組織,並蒐集特定資訊回報中國,遭檢方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但一審與二審法院皆認定罪證不足,判決無罪。台灣高等檢察署認為,二審判決未充分考量案件影響,違反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日前正式提起上訴。

案件可追溯至民國一0六年,何建華被指控為爭取中國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等單位的資金與政策支持,發展台灣陸配組織,並撰寫報告建議中國政府對在台大陸人士進行調查。此外,檢方指出,她要求婦女會成員蒐集法輪功在台活動資訊,提供給中國情報單位。

根據調查,何建華曾參與中國「兩岸婚姻家庭陸配回娘家」活動,並與中共統戰部相關人士會面。她與時任全國台聯副部長高偉等人保持聯繫,並持續舉辦相關活動,獲得統戰部資源與經費支持。此外,她被指控接受中國北京市台辦調研員王正智的指導,蒐集台灣特定人士赴中活動的資訊。

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檢方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何建華確有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台北地方法院於一審判決免訴,而台灣高等法院於二審則認為,檢方未能提出足夠佐證,維持無罪判決。

對此,台灣高等檢察署提出上訴,指出本案涉及民間人士接受中國大陸指示,發展在台組織,可能影響國家安全。檢方質疑,法院是否以言論自由為由,忽略統戰滲透的風險。高檢署認為,二審判決未全面考量此案對台灣社會的潛在影響,因此依法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