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國小女童拍不雅照 男大生起訴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一名謝姓男大學生還在高中時期,涉嫌利用通訊軟體引誘一名國小女童拍攝不雅照,幸女童母親察覺有異報警。謝男遭橋檢聲押後獲五萬元交保。橋頭地檢署近期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橋頭地檢署十四日指出,謝姓男大生去年二月間還在高中就讀時,以通訊軟體Instagram認識當時就讀國小、未滿十二歲的女童,二人聊天熟識後,同年四月間謝男接續要求女童傳送裸照及影片,引誘該名女童拍攝不雅照並傳送給謝男觀看,幸好女童母親即時察覺報警。

橋頭地檢署去年九月接獲報案後,指揮高雄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搜索謝男住處,並扣得其手機等及性影像。檢方今年二月十九日偵查終結後,將謝男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使兒童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嫌提起公訴,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官裁定新台幣五萬元交保,限制被告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觸、聯繫被害人。

橋頭地檢署檢察長提醒,引誘兒少拍攝性影像,即使是兒少自願,仍構成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