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豐原高中霸凌案遭監院糾正 教育局回應:已檢討制定SOP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豐原高中一一二年間發生霸凌案,一名學生長期遭學務主任、主任教官霸凌輕生,監察院昨日公布調查報告,糾正市府督導不力、校方延宕調查。市府教育局表示,已全面檢討、制定SOP,未來發生校園案件將立即組成專案群組嚴格督導。

監察院公布調查報告指出,豐原高中一名學生自二年級開始持續遭學務主任與主任教官等師長霸凌,被栽贓偷錢、吸毒,一一二年二月在家輕生;事發後其他學生在網路上爆出該生遭霸凌的影片,該生父親也開記者會。校方案發後二十天成立調查小組,教育局四月中解除校長與涉案主任、教官職務。

涉案教官還涉及長期性騷學生,教育局一一一年七月間獲報,直接轉交豐原高中辦理,校方並未交由熟悉性平業務的教職員處理;一一二年三月學生輕生案後,教育局才與其他案件併案調查性騷,依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處理程序,裁罰六名教職員六萬元到十二萬元罰鍰。

報告中指出,豐原高中未依規定於五日內就該生遭不當管教情事召開校事會議,且查處陳情事件方式,違反行政程序法,以及一再以懲處方式來處理該生的行為,明顯漠視學生自殺防治教育,台中教育局督導考核不周,亦屬有責;以及該校未於接獲另一名學生疑似遭受性騷擾、霸凌訊息時,即進行通報、調查,台中教育局亦未確實按陳情人所提供資訊,督同該校依法落實相關程序,難辭督導不力之責,均有違失。

教育局回應,對此事件深感痛心,事發當下立即派員到校評估,穩定學生情緒,也督促校方依法調查、全面檢討,調查結果出爐後記校長一次大過並解除職務、學務主任停聘二年、主任教官撤職;性騷案部分,為提升通報時效性,邀請專業講師、律師向第一線教育人員講授性平案件實務經驗。

教育局表示,經過此次事件,已檢討類似案件的處理機制,未來有重大校園案件發生,教育局會立即啟動霸凌事件SOP,組成專案群組,嚴格控管學校調查進度,同時實施校園重大案件列管督導機制,強化追蹤,確保校方及時啟動調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