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兩岸當局硬的一手更硬,暖春變嚴冬!

馬英九前總統不僅要求賴清德依憲法收回「境外敵對勢力」,更呼籲召開國是會議,其安定兩岸關係、緩和台灣內部紛爭的用心確實良苦。(資料照)

賴清德總統於十三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宣布「中國已是我國《反滲透法》所定義的『境外敵對勢力』」,還祭出十七項因應策略。另一方面,十四日中共當局藉《反分裂國家法》二十週年座談,拋出「一個中國原則不能肆意挑戰」、「更要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和外部勢力干涉」。儘管目前時序已進入暖春,但兩岸當局在「硬的一手」方面更加強硬,兩岸關係卻更像嚴冬。

兩岸當局各自搬出內部法律,攻勢更趨凌厲。中共當局以黨領政,其法律的正當性固然未必被歐美民主價值所接受,但賴清德十三日的宣示,也未必符合中華民國法律精神。畢竟憲法是所有法律的母法,牴觸憲法者無效;但賴清德所指「我國」、「中國」,卻背離《中華民國憲法》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相關規範;甚至他在就職演說中提到的「堅持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也有同樣的違憲問題。

再者,「境外敵對勢力」的定義見諸於《反滲透法》第二條,但是否違反《反滲透法》?是否符合《反滲透法》中「境外敵對勢力」的定義?理應由司法單位認定。畢竟,《反滲透法》立法時,不僅何謂「境外敵對勢力」引發爭議,連整部《反滲透法》都有法條文義模糊不清、影響層面太過廣泛等疑慮,如今總統卻逕自點名「境外敵對勢力」,更恐增政治指導司法之虞。

相對的,中共當局對賴清德政府施加的法律戰,也極具針對性。事實上,中共當局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的背景,在於遏制陳水扁政府走向法理台獨;而賴清德也早被中共當局點名批判是推動「新兩國論」的台獨,因此中共當局在《反分裂國家法》二十週年當中的警告,以及去年公布的「懲獨二十二條」,都顯然是劍指台獨。

質言之,當兩岸關係和緩時,兩岸當局都毋須祭出法律戰「硬的一手」;而兩岸關係和緩的前提,則是兩岸當局必須具備政治互信基礎,並據此展開制度化交流、協商。但如今兩岸當局不僅早已中斷制度化交流、協商,甚至完全沒有政治互信基礎,導致雙方法律戰「硬的一手」更加強硬,一方認定對方是「境外敵對勢力」,一方認定對方是「新兩國論」台獨,如此惡性循環下去,兩岸關係就此陷入螺旋狀惡化的泥淖當中。

從國內政治層面來看,賴清德十三日的宣示,令人有「一朝回到解嚴前」之感,在野黨批評猶如讓台灣進入準戰爭狀態,只會抹紅反對者。質言之,綠營與藍營的兩岸政策立場本就南轅北轍,而民進黨在爭取選票、鞏固基本盤的考量之下,態度益趨激化;再加上民進黨狂推大罷免,國內政局難有寧日。馬英九前總統在賴清德宣告對岸是「境外敵對勢力」之後,不僅要求賴清德依憲法收回此說,更呼籲召開國是會議,其安定兩岸關係、緩和台灣內部紛爭的用心確實良苦。

再就國際局勢來看,美國總統川普雖然「天威難測」,但他並不希望兩岸走到戰爭邊緣,畢竟這不利於美國利益;近日傳出他可望與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會面,即顯示他仍趨向以談判緩解對立。倘若民進黨繼續將兩岸關係推向更緊繃狀態,對台灣有利?還是不利?尤其是,將對岸定義為「境外敵對勢力」,勢必讓兩岸關係更加凶險,而且凶險程度恐不低於李登輝提出兩岸是「特殊國與國關係」、陳水扁提出兩岸是「一邊一國」,民進黨應審慎思考因應美國方面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