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網紅「亞亞在台灣」劉姓陸配聲稱,移民署曾告知收到廢止居留證公文後可申請團聚,不必立刻離境,可在台停留六個月陪孩子。移民署十六日駁斥劉女說法,重申劉女必須限期十天離境,否則將依法執行強制出境。
劉女昨晚在TikTok發布近四分鐘影片,說明來台生活感悟和離台前的感言,並提到移民署原告知因考量她有小孩,告訴她收到廢止居留證的公文後可申請團聚,就不必立刻離境,可以在台灣停留六個月陪孩子,但新決定要求她在十天內離境,否則會強制出境,打亂她對孩子的安排。
對此,移民署表示,有關劉女表示移民署告知可申請團聚一事,予以嚴正澄清,未曾同意劉女於廢止依親居留許可後可在台停留六個月。
劉女隨後透過TikTok上傳影片,稱是自己的離台前感言。她提到,移民署派專員親自送公文到家,因未親自簽收,專員事後打電話連繫稱有新決定,要求她在十天內離境,否則會強制驅離出境,因忽然打亂她對孩子安排,加上面臨骨肉分離的倒數計時,才選擇站出來澄清,「即使離開也希望是清白的離開」,她會持續澄清並盼能替家人帶來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