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市郭姓男子驅趕何姓鄰居圈養的鵝隻至自己的鵝池;因何男為自己圈養的鵝植入晶片,發現鵝隻短少後報警查獲,警方依竊盜罪送辦。橋頭地院依竊盜罪判郭男拘役四十天;高雄高分院十八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何男與郭男在大樹區相鄰圈養鵝隻,兩人因故鬧翻後,郭男於一一二年六月十一日清晨五時許將何男圈養地門板打開,讓何男的兩隻鵝走出來,驅趕至自己的鵝池。
何男發現鵝隻短少向警方報案,並會同員警與寵物館人員前往郭男鵝池掃描晶片,發現兩隻是何男所圈養的鵝,共價值約一千元。警方將全案依竊盜罪送辦。
郭男一審時辯稱是自己的鵝跑到何男圈養地被關住,才會把門板打開,導致雙方的鵝一起跑出來,跑到自己的圈養地,沒有偷竊犯意。何男則表示,案發當天早上聽到鵝在叫,就看到郭男正在犯案,經催討不成才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