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指漁船涉強迫勞動 漁業署清查2船欠薪已處分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環保團體一一三年質疑十二艘台灣漁船涉及漁工遭強迫勞動及非法漁業,農業部漁業署二十一日表示,經清查僅二艘漁船違規事證確鑿,已依法處分,其餘漁船多數指控涉及印尼仲介,已請印尼處理。

環保團體綠色和平一一三年十二月召開記者會,依據綠色和平東南亞分部發布的捕撈利益、罔顧生命報告,指稱有十二艘台灣漁船涉及十起印尼漁工疑遭強迫勞動及非法漁業,籲行政院公布漁撈工作公約施行法立法時程,當時農業部漁業署承諾將徹查所指個案。

漁業署指出,針對報告中所指十二艘漁船及相關船員,透過與受訪船員聯繫、調閱經營者、仲介資料及歷次檢查紀錄等方式調查,結果顯示,僅有二艘漁船違規事證明確,並已依遠洋漁業條例裁處。

漁業署表示,其中一艘漁船積欠船員薪資,處經營者罰鍰二十五萬元、收回漁業執照二個月;另一艘漁船積欠船員薪資且未善盡船員生活照顧責任,分次處經營者罰鍰二十五萬元、收回漁業執照二個月及罰鍰五十萬元、收回漁業執照一年。

漁業署表示,另經地檢署偵辦,這二艘漁船都認定查無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事證,都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