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律師勾結官警 非法查個資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三十六歲張姓假律師偽造法學博士學位擔任某事務所顧問,還以律師自居接案營利,並透過在台中市府擔任約雇員的蔡姓大學同學、警友會認識的副所長等人,要求對方非法偷查個資,中檢二十一日對張、蔡與二名警察共九人,依貪汙圖利、律師法及洩密等罪嫌起訴。

台中地檢指出,全案由檢察官徐慶衡主辦,謝怡如、吳昇峰及黃鈺雯協辦,查出張男明知自身無律師資格,一一一年起卻在西屯區一家商務法律事務所掛名法務顧問,並以「律師身分」自居且對外招攬訴訟業務,並在三十三歲陳姓女友協助下雇張姓、顏姓及陳姓三名女子擔任法律助理,甚至刊登具有法學博士學位的廣告(偽造學歷證書),導致四名被害民眾誤信,支付委任費用達十二萬五千五百元。

檢警調查時更意外發現,張男還透過昔日大學同學,任職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科約僱人員三十六歲蔡廣仁,非法查詢並洩漏數十筆公司登記、董監事個人資料,讓張男免付查詢規費等不法利益金額三千一百九十元,以及讓張男的李姓友人獲得不法利益三百八十元。

除了台中市府約雇員涉案,檢方更查出連警察也捲入,經查張男藉由參加警友團體,認識時任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的四十四歲陳姓副所長、四十一歲楊姓警員,就請二人用警用小電腦M|POLICE線上整合查詢系統,非法查詢並洩露多筆個人資料、 車籍資料而流為私用。

檢方說,前後發動四波搜索、兵分十路,扣押張男偽造的法學博士學位證書等證物,將張男、台中市府約雇員蔡男等二人,向法院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