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二十一日公布七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其中大法官並為院長被提名人蔡秋明是現任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近三十年司法資歷全都在檢察官體系,未曾當過一天法官,人選一出讓司法界譁然,紛紛質疑要如何統領台灣各級法院的兩千多名法官,也給人「竹篙湊菜刀」的荒謬感,民眾不禁想問「賴總統 審判體系沒有人才了嗎?」
早年「審檢合隸」的年代,檢察和審判體系並未分家,讓司法尤其是一、二審,更容易被政治力操控,已經形成諸多弊端,所以在民國六十九年修法改成「審檢分隸」,成為戒嚴時期司法改革的一大躍進。經過了四十五年,竟然還出現由檢察官出身的司法人,要來帶領司法院進行改革,已經不是「荒唐」兩字可以形容。
雖然同樣是司法機關,法務部領導的檢察體系,講求的是檢察一體,法務部和地檢署在行政上是可以指揮檢察官偵辦案件;但司法院所屬的各級機關,講求的是超然獨立,要杜絕一切外在干擾因素,給法官一個獨立審判的空間。
就這一點來說,要一個長期待在必須接受指揮辦案的檢察官體系者,一下子轉換成必須要求法官獨立審判、不受外界干擾的審判體系,兩者變化之大、思維之不同,實不可以道里計,試問海軍出身的將領,要如何來帶領空軍作戰?
在職場養成的過程當中,兩者思維截然不同。檢察官是職司犯罪偵查,必須窮盡一切方法追討不法,當中或許有便宜行事之處,(如民眾黨指責的偵訊柯文哲和沈慶京過程),被檢察官當成「必要之惡」,某種程度來講,是查出真相可能重於實質程序。但法官必須站在不偏不倚的立場,既受到毒樹果理論的束縛,又不能拘泥於法條,縱放知法玩法者,當中的天秤如何拿捏,需要一個長期浸淫在審判體系,才能切實掌握其分寸,若靠一個檢察官出身者,來領導法官這個大家庭,恐怕會產生諸多扞格,想解決司法實務困境,恐怕是治絲益棼。(記者康子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