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地檢署偵結口湖鄉農會一會員涉賄 提公訴

 

雲地檢署偵結口湖鄉農會一會員涉賄遭起訴。(雲林地檢署提供)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接獲情資並由檢察官顏鸝靚偵辦且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口湖鄉農會欲尋求連任第二十屆會員代表的王姓選舉候選人,疑對有選舉權之人行求賄賂情事,案經三月三日執行搜索,並通知王姓候選人等八位會員到案,全案偵結三月廿一日將王姓候選人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顏鸝靚指揮北港分局、雲林縣調查站等組成專案小組共同偵辦,尋求連任的王男為求順利當選,二月十三日上午騎機車前往蔡姓會員住處,自其口袋內掏出新台幣三千元,以此具有對價關係之現金,要求蔡於二月十五日之會員選舉代表投票日投票予王,並交付選舉文宣予蔡。然蔡得知此為約其為投票權一定行使之對價後,即當場拒絕收受,僅允諾投票支持王。

地檢署指出,蔡為口湖鄉農會崙東村農事小組農會會員。專案小組蒐證完備後並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三月三日執行搜索,並通知口湖鄉農會代表王姓候選人及蔡姓等八位會員到案說明,王坦承行求財物,但蔡婉拒收受。案經偵查終結於三月廿一日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