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近年來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等各式電動機器腳踏車,很受民眾得喜愛,進而也帶動進口這類產品貨量激增,基隆關表示,由於各式電動機器腳踏車屬性不同,在進口時,應依其特性正確申報貨名,尤其,對中國大陸製造的車輛,應同時檢附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輸入許可文件,方可進口。
基隆關說,電動機器腳踏車大致分為電動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滑板車四類,其分類主要視有無人力輔助踏板,若為有踏板電動機器腳踏車,因其動力來源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其正式名稱為「電動輔助自行車」,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並應課徵貨物稅百分之八點五,無踏板電動機器腳踏車,稅率為百分之十八,並須課徵百分之八點五貨物稅,電動滑板車經財政部認定為休閒工具,不得於道路上使用,非屬應稅貨物,因此免徵貨物稅。
基隆關表示,電動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等車輛,必須經監理單位掛牌、投保強制險後才可上路,其中「微型電動二輪車」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為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池六十公斤以下,若車輛以電力為主,卻不符上述要件,則屬「電動機車」範疇,進口申報貨物名稱時,業主要注意分辨,避免貨名與海關認定不同而有爭議。
基隆關提醒進口業者應於申報進口前,仔細審視貨物特性是否符合上述分類原則,並詳列貨名、規格及功能,按照正確的稅則號別及簽審規定申報,才能加快通關並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