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續發1萬元敬老禮金

竹縣續發敬老禮金1萬元,四月一日至九月卅日開放申請,請符合資格的長輩把握申請時間。(記者彭新茹攝)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縣政府宣布今年續發敬老禮金一萬元,四月一日起至九月卅日受理申請,縣府呼籲符合資格的長輩們收到通知後,備妥相關資料至戶籍地所在的鄉(鎮、市)公所申請,並提醒已有領取敬老福利津貼者,敬老禮金不能重複發給。

縣長楊文科表示,竹縣人口快速成長,截至今年二月底人口已達五十九萬五千四百七十四人,六十五歲以上的長輩有八萬六千九百廿六人,占縣人口數的百分之十四點六。為照顧因入籍時間門檻無法領敬老福利津貼的長輩們,縣府自一一一年開始發放敬老禮金一萬元,三年來已嘉惠八千五百五十七位長輩。

社會處說,今年敬老禮金發放對象的三要件為今年年滿六十五歲、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一日以後設籍新竹縣;截至申請日當日已持續設籍滿十年者。若去年已申請並審核通過的長輩,今年可免重新申請。另外,最近一年內居住國內未滿一百八十三日、現職軍公教及公營事業職員工、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者,皆不能領取敬老禮金。

社會處強調,為讓資源公平合理運用,敬老禮金設有排富條款,分別係一一二年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超過五十萬元。二、個人土地及房屋公告現值總額超過五百萬元。領有軍公教退休(職)金(含政務、公營事業)。領有老農(漁)福利津貼。五、領有榮民就養給與。

社會處提醒新申請的長輩,務必在期限內檢附申請書、切結書、個人戶籍謄本、郵局存摺影本(正面)、個人所得證明、財產清單及其他證明文件,向戶籍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