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鐘敏綺/高雄報導
高雄市消防局表示,現行相關交通法規並無規範行人未立即避讓救護車通行的罰則,但消防局仍呼籲行人或動力機械駕駛人於使用道路時遇有救護車輛,應注意立即避讓,優先禮讓救護車通行,以免延誤傷病患者送醫時效。
網路《爆料公社》上傳一支影片,指二十二日傍晚六時三十八分,在高雄市楠梓新路與建楠路口,一名行人走斑馬線過馬路,當時該路口有救護車警報器響起執勤急救勤務,逆向要穿越路口,而這名行人卻根本無視這輛救護車,堅持要過馬路,直到救護車靠近,竟還擋在救護車前,還手比地上的斑馬線,疑似在跟救護車嗆聲,宣示行人路權,原本以為這樣就結束了,沒想到這名行人走過去後,還回頭比中指,讓當時在路口等紅燈的駕駛看不下去,將行車紀錄器畫面PO《爆料公社》,引起網路熱議。
高雄市楠梓消防分隊指出,當時楠梓消防分隊分隊正執行六十七歲男子流鼻血救護案件,經救護人員急救處置後送醫。